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组织评审,拟认定第二批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62个,第二批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1个,现予以公示(名单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即自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反映。
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(加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。
广东省教育厅
2024年2月27日